深圳税务app是专为深圳市打造的移动办税软件,其便利了深圳市民办理税务。用户使用软件后在手机上就可以随时随地的办理税务,轻松完成税务申报、查询、缴纳等操作,实现了真正的移动化办税体验,为市民纳税提供了高效的办税服务,省去了前往税务局的繁琐步骤,还大大缩短了办税时间,既方便了市民生活,又降低了办税成本。
深圳税务app的界面设计简约友好,操作比较简单,让用户可以快速学会办税流程,还能提高市民的纳税意识,让市民可以自觉的履行纳税义务,享受高效、智能的办税服务,提升了整体办税体验。
1、掌上办税,随时随地可以使用的移动办税厅。
2、自然人业务,提供专业办税服务,快捷办理。
3、公众查询,一键查询税务信息,及时紧跟新资讯。
4、个人设置,企业或个人,登录就能设置,办税更方便。
1、准备材料
企业用户在网上申报过程中,需要将税务与申报人员进行绑定,完成绑定后,可以在深圳税务网站上进行纳税申报,包括开票、缴费、销售发票认证抵扣、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等各项税务业务。但是在进行税务绑定前,企业需要先收集好申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(包括申报人员及其亲属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等证明文件)以及税务注册证明、申报表等税务所需文件。
2、账号办理
在深圳税务app中,点击我的,进入个人中心,点击“切换企业/个人身份”,以企业身份进行注册并登录应用,然后选择“绑定”选项,输入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,包括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、邮箱等信息。在输入完整的信息后,点击“绑定”即可。申请绑定后,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会对信息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即可正常使用网上办税服务。
一、申报条件
居民个人取得工资、薪金所得、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,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填报《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》及其他相关资料,办理汇算清缴或者随汇算清缴一并办理纳税申报;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的所得的,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:
1、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,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
2、取得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,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
3、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
4、纳税人申请退税
5、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,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
6、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
二、申报相关材料
《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》
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》
《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》
《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》
《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》
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》
v1.0.14版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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